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6-10-10 14:39
各县(市、****管理部门,高新区科经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乐科发〔2019〕11号)、《**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乐科通〔2020〕37号),市科技局社发科将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22年度到期(申请延期)的市(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二)2023年度已到期的市(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三)2024年度已到期或申请提前验收的市(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2024年度以后的项目需在科技管理系统填写验收书并提交)
二、验收方式
社发科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完善验收材料后,召开项目验收会议,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价,专家组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后评分并当场出具验收意见和结论。
三、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以下验收评价材料。
(一)**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有调整事项的项目须提供调整相关审批资料;需市科技局同意调整的,****科技局同意调整项目变更申请表(盖章件)。
(三)**市科技计划项****科技局已签署的复印件)。
(四)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五)项目任务完成相关佐证材料(所有验收证明材料附件必须与项目实施有关,并且是立项之后取得的)。
(六)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报告。
材料装订按照要求提供的材料(一)至(六)顺序装订,封面颜色自选,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抬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计划类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验收安排
(一)11月10日至11月25日,拟召开下半年项目验收会议(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8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材料报送地点:****技术局社会发展科5-6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管理部门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按时报送验收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项目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系统、本辖区内到期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进行指导、审查,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评价工作。
(三)验收材料不完整,达不到验收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四)项目无法完成验收可采取终止或结题方式,提交相关请示完成处置。对未提交材料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按相关规定终止项目,并将负责人或单位纳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辅良、曾勇 联系电话:****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