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北新区(浦口区)象山湖水利风景区生态补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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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新区(浦****风景区生态补偿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0-22 09: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新区(浦****风景区生态补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3.49586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工程范围包含更换老旧木铺装为仿石铺装、增设两条水磨石座凳、绿化提升、植物移栽、安全设施维修更新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10-22 09: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10-22 09: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电子标服务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项目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各供应商自愿按规定时间至勘查现有情况,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现场勘察签到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30,签到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30,地点:****管理所上河街,联系人:孔所,联系电话:159****6068,潜在供应商自行派代表参加集中答疑。如因为不可抗力无法踏勘现场或者取消踏勘,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4.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如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则无需再提供)。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江浦街道上河街

联系人:孔所

联系电话:025-****5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路99号1212室

联系人:聂丽丽

联系电话:025-****5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丽丽

电话:025-****5129


****采购文件.doc
清单-绿化工程.xls
清单-**市****风景区生态补偿项目.xls
清单-园建工程.xls
图纸链接-**市****风景区生态补偿项目.docx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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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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