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省****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校内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校内直购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新站区**路350号(少荃湖校区) ;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9113 ;
四、采购项目名称:****财务系统科研管理功能模块升级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强化科研经费规范化、精细化管控,学校拟对现有财务系统科研经费管理功能模块进行升级。拟进行****《财务系统科研管理功能模块升级》校内直购采购。
六、采购预算金额:16.4万元;
七、采用校内直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学校现有财务系统基础上进行的功能升级。该财务系统由****自主研发,具有私有数据结构、私有接口协议和底层专有技术,第三方厂商无法直接对接,也不能替换底层内核。原财务系统已上线运行,为确保数据兼容性和数据安全,新增功能模块及接口的研发须由原厂实施,具有“采购内容独特”和“供应商唯一”两大特点,应采用为“校内直购”。符合“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详见附件;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详见附件;
十、公示期限:2026-10-10至2026-10-19;(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校内直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校内直购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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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