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钢内筒内玻璃鳞片防腐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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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烟囱钢内筒内玻璃鳞片防腐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拟对本项目采用比选报价方式进行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地点:****。

2.2 项目概况:****目前有一台600吨/天垃圾焚烧处置锅炉,80米高钢制烟囱1个,采用玻璃鳞片防腐,2022年12月31日投产,现因烟囱内腐蚀,需对烟囱钢内筒内重新进行玻璃鳞片防腐。

2.3 比选范围:

烟囱钢内筒内玻璃鳞片防腐,总面积约460㎡。

2.4 施工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供应方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

****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防腐类项目合同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范围及有关服务内容清单)。

3.3其他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供应方公章)。

(2)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比选供应公章)。

(3)比选供应方近三年内,在招投标中没有国家《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况,比选供应方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比选供应方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比选供应方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比选申请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发现比选方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存在虚假行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竞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比选人于2026年10 月8日发出比选公告,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2日内,向****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投标人,评选时间开始前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比选文件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1)线下购买:比选申请人持《授权委托书》****办公室进行报名。

(2)线上购买:比选申请人将《授权委托书》、《付款凭证》盖章后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

户名:********公司

账号:310********004837

开户行:****银行****公司****瑞天路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急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 月15 日10时30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市**区鹅岭地产大厦二号楼19楼)。加急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6. 比选形式说明

本文中虽采用“招标”、“中标”、“投标”字眼,但仅为描述方便而使用上述词语,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此方式为企业采购活动的方式,本项目按此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不受《中华人民**国投标招标法》的约束,同时,保留比选方不具理由在任何阶段取消本次比选的权利。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在(http://www.****.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市荣****工业园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73****8857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鹅岭地产大厦二号楼19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6036

2026年10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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