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卓维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及全周期维护与研发费用咨询服务项目”
澄清公告(一)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一、现对《卓维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及全周期维护与研发费用咨询服务项目》作如下澄清:
| 序号 |
澄清内容 |
答复 |
| 1 |
我司报价含税税率为1%,但是贵司招投标的文档报价函及报价表含税税率为6%。需要确认我司是直接在报价表中进行税率填写还是需要额外的写一份税率差异化说明 |
本项目对税率不作特定要求,****公司实际情况,在响应文件填写税率。标书代写 |
二、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自行填写税率,修改如下:标书代写
| 章节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
1.1报价函 |
5、报价说明:以上报价均为含税报价,税率为 6 %。当税率出现调整时,含税报价根据税率进行相应调整。 |
5、报价说明:以上报价均为含税报价,税率为 %(供应商按实际情况填写)。当税率出现调整时,含税报价根据税率进行相应调整。 |
| 1.2报价表 |
备注:1、以上报价均为含税报价,税率为 6 %,当税率出现调整时,含税报价根据税率进行相应调整。 |
备注:1、以上报价均为含税报价,税率为 %(供应商按实际情况填写),当税率出现调整时,含税报价根据税率进行相应调整。 |
|
三、其他内容不作修改,详见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四、采购人联系信息:龙工 电话:0757-****9340
招标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信息:李工 电话:0757-****4651
特此函达,请各供应商遵照执行。
采购人:****
招标采购服务机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