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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天平
20万千瓦风电储能一体化项目变更的批复
****改革局:
《关于****天平20万千瓦风电储能一体化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藤发改请〔2026〕1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人民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7〕17号)和《**壮族****委员会关于调整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72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调整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于2022年4月26日经《**壮族****委员会关于****天平20万千瓦风电储能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新能〔2022〕447号)核准立项。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了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二、根据《****能源局关于**市部分新能源项目处置意见的通知》(桂能新能〔2026〕384号)文件要求,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调整建设容量,由“20万千瓦”变更为“18万千瓦”,项目其余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地址等技术指标与原批文保持一致。
三、你局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好项目建设,加强新能源项目过程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要求,督促项目业主积极与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在安全保质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投产并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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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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