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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废石制砂项目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石制砂项目
地 点:**市辛庄镇北截村东(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公司废石制砂项目位于**市辛庄镇北截村东,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占地面积2500m2,改造原有厂房建筑面积2376m2,购置主要设备20台(套),****集团公司下属自有矿山的废石,经过两级破碎、磨细、分级等工艺,预计年可处理废石10万吨,年产机制砂9.7万吨。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1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温建波
联系电话:139****460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废石制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