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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审批后公示 |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08日-10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G320 **县下新岑大桥至上新岑大桥公路工程(重大变动)等2个项目) |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8日-10月10日我局对G320**县下新岑大桥至上新岑大桥公路工程(重大变动)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10日-10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952 传 真:0855-****791 通讯地址:**市凯开****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556000 |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时间 |
| 1 | 黔东南环审〔2026〕22号:****环境局关于G320 **县下新岑大桥至上新岑大桥公路工程(重大变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黔东南环审〔2026〕22号 | 2026.****.10 |
| 2 | 黔东南环表〔2026〕101号:****环境局关于**悍龙陶****公司年产3万吨球磨助磨剂产品精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黔东南环表〔2026〕101号 | 202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