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环境局**分局拟批准《****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规模(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迁建项目 | **** | **省**市**县高陂镇赤山村杨梅凹 | **市****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4500平方米,拟建设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置搅拌车、混凝土泵车级相关环保设备设施。迁建后生产商品混凝土由15万立方米扩大至50万立方米。 | 1、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与搅拌机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絮凝+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搅拌站内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搅拌站绿化、部分由吸粪车定期进行****处理厂处理。 2、废气:运营期装卸、骨料堆场粉尘采用封闭、料场车辆行驶区域及出入口地面硬化并安装自动门,在顶部或材料旁安装喷淋洒水装置;粉料筒仓呼吸废气采用滤芯除尘器除尘后由各自仓顶排放;搅拌系统产生粉尘采用全封闭,搅拌机设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于封闭式搅拌楼内沉降;输送、计量、投料粉尘:拟采用封闭+喷雾降尘,砂石物料采用皮带通廊输送+喷雾降尘;运输扬尘采用密闭运输、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清扫路面和洒水抑尘等措施。 3、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砂石和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混凝土试验块、不合格的产料交由******公司拉运处置;废滤芯及布袋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及其包装****维修厂即清即走,不存储。 4、噪声拟采用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 |
****环境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