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镇南寨村,因受地质、地形条件限制,修建防空地下室基础处理困难,建设单位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根据《**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该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已通过专家论证,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办书面反馈,书面反馈(申请)意见递送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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