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同财农〔2026〕30号)有关规定,为强化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经村级申报、街道初审、行业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研究,我区已于9月7日下达市、区级常态化帮扶资金批复。
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批复由****实施的小南头街道艾庄村购置奶酪生产设备项目,因设备定制、加工、运输及安装调试周期较长,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采购建设,将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为保障帮扶资金及时落地见效,经艾庄村集体研究、小南头街道审核上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调整为小南头街道艾庄村现代智能化农机综合设备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20.9万元。
2、区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74.1万元。
二、项目调整计划
将****申请实施的小南头街道艾庄村购置奶酪生产设备项目资金195万元调整至小南头街道艾庄村现代智能化农机综合设备采购项目,对2026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同步调整并按要求进行公告公示。(详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1.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必须按照此次批复的项目计划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要严格按照各级关于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各街道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责任,****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同财农〔2026〕30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力争10月底前达到序时进度,11月底前项目全部进入验收、决算、报账环节,12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完工,完工率达到100%。
2.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进度、质量管控。各街道要按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办法组织项目村加大项目监管力度,按照项目进度将项****区委农办并同步填报**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出每月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3.要加强项目全过程绩效管控,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项目主体做好项目档案归集工作并建立后期管护机制,确保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区委****,****中心南院北楼三层西侧
监督电话:193****9896(区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平**迎宾街426号
电子邮箱:dtpcqnw@163.com
附件:**市平**2026年调整市级、区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排明细表.xlsx
****区委
****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