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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规定,现将**县那社乡东烈村村集体大蚕房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单位议**果公示如下:
1、、那社乡东烈村村集体大蚕房改造提升工程
**恒硕工程****公司
公示期1天,自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人民政府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8-****017;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