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社区清闸沟与沙包沟交界处水面水生杂草清理项目
2.项目单位:****
3.项目概况:安乐社区境内清闸沟与沙包沟交界处长约200米(位于万春二站排水口南侧)的水面已完全被水葫芦等杂草、杂物覆盖,严重影响抗旱排涝功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清理项目内容:清理水面水草(包括革命草、水葫芦等)、白色垃圾、浮萍等漂浮物以及倒伏在水面的树枝等障碍物。
4.项目预算:153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市政贰级及以上、包含保洁服务、垃圾清运、环境整治、市政清障等相关内容
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0日9:00至2026年10月16日17:30
2.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开发区官网获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26年10月19日9:30
2.报价地点:****中心会议室
3.报价方式:投标单位以最低价形式报价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社区
联系人:赵磊
电 话:0553-****052
六.服务需求或货物技术参数
清理水面水草(包括革命草、水葫芦等)、白色垃圾、浮萍等漂浮物以及倒伏在水面的树枝等障碍物。
七.评审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如有多家单位同为最低价,现场进行二轮报价确定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标书代写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价格后期不作调整,项目竣工后一次性付款
服务地点:****社区
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026年11月
质保期限:无
供应商报价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企业简介;
3.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报价资料,打印盖章装订成册;
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送达。
报价函(1)(1).docx****社区清闸沟与沙包沟交界处水面水生杂草清理项目清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