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
澄清补遗通知(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商务标招标文件*.ZBS(即工程量清单)作如下澄清说明:
1.暂估材料表
(1)**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市森林草****储备库--安装工程,暂估材料表内容错误,现已调整并重新出具数据接口文件。
(2)**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管护局**分****储备库--安装工程,暂估材料表内容错误,现已调整并重新出具数据接口文件。
2.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补遗涉及暂估价材料表调整,不改变上述两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均不做调整。
3.数据接口文件更新:
修正后的上述两个标段的商务标招标文件*.ZBS(即工程量清单)(含最高投标限价及盖章签字页)已通过交易平台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重新下载,并导入计价软件进行报价编制。原发布的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商务标招标文件*.ZBS(即工程量清单)同时作废,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澄清补遗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但至投标截止时间已满15日,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仍为2026年10月26日08时30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5.其他说明
①本次澄清补疑内容只涉及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商务标招标文件*.ZBS(即工程量清单)更新,不涉及其他标段,其他标段的商务标招标文件*.ZBS(即工程量清单)仍以2026年10月9日发布的澄清补遗通知(3号)为准。
②因涉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情况,**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工期不变,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6年11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调整为:2027年08月16日。标书代写
③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④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