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车体及车内等物资采购项目****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车体及车内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1.(1)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0.38元(大写:柒佰零陆万零贰佰玖拾元叁角捌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增加设置10项主要物资及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车体及车内等物资采购项目****主要物资单价限价明细表”。各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招标清单、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限制参与供应商名单均以随本次补遗通知发布的相关附件为准,详见附件“**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车体及车内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清单”、“**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车体及车内等物资采购项目****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限制参与供应商名单”。3.招标文件中交货期统一修改为:接到招标人交货书面通知后,不超过180日历天完成供货。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四、响应表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中商务响应表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项目 |
响应程度 |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主要采购车辆专用备件车体及车内等物资,具体招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招标清单及要求。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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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
交货期 |
接到招标人交货书面通知后,不超过180日历天完成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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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货方式 |
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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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货期 |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内,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的《订货清单》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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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
交货地点 |
****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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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
伴随服务要求 |
附属服务内容:运输、保险、及其备品备件、特殊工具的供货以及经验收后向招标人和使用单位移交,以及售后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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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 |
质保期 |
24个月,时间从招标人录入《入库单》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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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7 |
质量要求 |
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行业相应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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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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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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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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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 |
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 |
1.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不可****银行履约保函形式提交,中标人可任选一种。 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 3.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银行账户或提交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若未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且中标人无违约行为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中标人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从履约担保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在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招标人视情况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履约保函在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前保持有效,并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办理延期或提供新的符合要求的保函,否则中标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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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 |
中标承诺说明 |
1.如中标,招标人如减少购买部分货物及相关服务时(招标人在供货前1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该部分价格应根据投标价格清单从总报价中扣除,中标人不得要求另增费用并不免除中标人的其他责任;若招标人增加购买部分货物及相关服务(招标人在供货前1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结算时则按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应单价进行计取。但总增加物品的总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 2.如中标,在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除本项目外另行购买相同的货物,综合单价不高于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则其相关服务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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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 |
其他 |
投标人应确保本次招标提供的所有涉及的证书、证件、合同业绩等均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部分评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若为中标候选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为中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不退还本项目投标保****机关追责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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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规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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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符合第五章“招标清单及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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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