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6建设规模中“总投资626.03万元”更正为:总投资500.00万元。(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7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参照黔价房(2011)69号工程类差额定率累进标准,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不含暂列金、暂估价的中标金额为基数下浮40%计算。支 付 人:中标人支付方式: 现金或支票或转账 收款信息: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公司**市花果园支行 开户帐号: 133****16448 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提示:招标代理服务费原则上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的,应当在此载明,并明确金额或计算方法以及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超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概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国家对收费标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项目其余内容不变,保证金缴纳时间及开标截止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