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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秦**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悦心园住宅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 | ||
| 成文日期 | 2026-10-08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10-1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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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秦**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悦心园住宅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26〕1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秦**城遗址控制地带内实施悦心园住宅项目。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应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所报方案应根据考古工作成果优化选址和建筑设计,并作以下修改:
(一)严格按照《秦**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关于该区域的限**求,拟建项目总高度不得超过60米。
(二)8#、11#、15#、17#、19#建筑位置适当西移,4#、14#建筑规模适当缩小,最大可能增加建筑与新发现地下遗迹的间距。
(三)大幅减少建筑外部咖色金属格栅的使用量,秦文化元素的运用应自然。
四、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五、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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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