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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巴登村森林防火巡护道项目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鑫建工程咨询有限工程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县巴登村森林防火巡护道项目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均能按水土保持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和《****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水保〔2018〕59号)等文件要求,**县巴登村森林防火巡护道项目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基本符**土保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如对以上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联系业主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若有疑问或意见,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133****4125 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鑫建工程咨询有限工程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99****532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