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鸡西-梨树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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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10-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0467-****827传真:0467-****768

通讯地址:**市迎宾街2****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平岗煤矿副立井工业场地**锅炉房项目

**省****煤矿副立井工业场地西南角

****

该项目属**项目,位于副立井工业场地西南角,占地面积3100m2,**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一用一备)及其配套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6124.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锅炉烟气经过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储煤间为封闭结构,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脱硫废水循环使用,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处理废水回用于输煤系统抑尘及厂内冲灰渣,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房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设置减振器,定期对设备检查维修等,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石灰仓收集的粉尘回用于脱硫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不在厂区贮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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