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委托**省****研究中心(******中心)编制完成了《**稀土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此期间,已进行了两次公众参与工作,现对《**稀土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稀土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稀土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基地内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金栗镇庙儿村三组90号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181****881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省****研究中心(******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173****7270
地址:**省**市**区华冠路35号川核地质大厦
电子邮箱****12993@qq.com
****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