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福利院老年照护及康复楼改扩建(一期)室外工程项目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利院老年照护及康复楼改扩建(一期)室外工程项目专业分包
预算金额:****930.02元
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暂按合同暂估总价的30% 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施工期间甲方按月核算乙方当期合格完成形象产值,每月支付当期核定合格产值的80% 作为月度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时按同等比例同步扣减前期已支付预付款,乙方承包范围内全部施工完工,经甲方自检、初验合格后,甲方付款至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价款的 90%;项目整体通过正式竣工验收、出具完整竣工验收报告后,甲方付款至乙方实际结算总价款的 97%。 剩余结算总价款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竣工验收报告出具当日起计算,期限贰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任何质量缺陷、故障,甲方可向乙方发送书面维修通知;乙方收到通知后24 小时内未派员到场维修、未完成修复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维修、整改、更换,由此产生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返工费等全部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从质保金内全额抵扣;若第三方维修费用超出质保金总额,甲方有权就差额部分向乙方另行追偿。 质保期满且乙方完整履行全部质保维修义务、无遗留质量问题、无未结清维修扣款的,甲方无息一次性结清剩余质保金;质保期内存在未扣除维修费用、质量赔款的,甲方在支付尾款时直接予以扣减,质保金支付但不免除乙方质保责任,质保期限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合同同期质保。
采购内容:********福利院老年照护及康复楼改扩建(一期)室外工程专业分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地点:**市**区利民东三大街 3 ****社会福利院院内)
工期:2026年10月23日-2027年12月31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注:若投标人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须盖投标人公章)。(以上人员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岗位证)、质量员1人(具备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09:00至2026年10月15日17:00(**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报名成功后,到****(**市**区祥安南大街903号地中**光)现场购买。
3.注:平台交费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点30分。加急标书代写
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不收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点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祥安南大街903号地中**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1.对未及时平台操作影响获取文件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自行负责。
2.供应商****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下方“下载中心”获取《新版平台供应商注册指南V1.0》,根据提示内容注册直至通过平台审核。
3.供应商可关注公众号:《智慧采购平台助手》了解相关投标指南。
4.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根据《关于睿采网平台调整中标服务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一) 自 2026 年 4 月 13 日(含)起,在睿采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按调整后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调整后收费标准详见“ 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 ”部分)。
(二)2026 年 4 月 13 日前已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原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
(一)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自主缴纳, 自 2026 年 4 月13 日起,所有采购人在睿采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时,需在公告中增加中标服务费收取条款,通知报名投标供应商,条款应明确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汇款备注及收费标准。
(二)公告条款参考范文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04013-95027 )。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 示例:XXXX 公司 CG-****0413-95027 )。
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 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 万元(含)至 50 万元 |
200 元/次 |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300 元/次 |
|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2000 元/次 |
|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
1‰ |
| 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 |
0.8‰ |
|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
0.7‰ |
| 10000 万元以上 |
0.5‰ |
四、补充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平台客服。
(三)如此之外,中标供应商仍需支付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进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中(不得单独列项)。
本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通天街道通天街0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7 7624 7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祥安南大街903号地中**光
联系方式:娄先生0451-****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先生
电 话:0451-****2888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陈磊石 15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