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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县**片区污水收集系统综合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钦**岸部分片区雨污分流、雨渠口**排江,减轻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改善钦江水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同意建设**县**片区污水收集系统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地点:**县城。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重力污水管15316米,其中DN300重力污水管2763米,DN400重力污水管6729米,DN500重力污水管1654米,DN600重力污水管196米,d800重力污水管1104米,d1000重力污水管760米,d1200重力污水管999米,d1350重力污水管895米,d1500重力污水管216 米;DN800倒虹吸管1处136米,配套附属设施,同步对现状管道进行清淤、错混接改造及缺陷修复;**信息管理平台1 套,包含建立地上三维模型和污水管网地下三维模型,建设智慧排水系统和数据库。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7995.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74.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9.22万元,预备费592.2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级财政统筹等多渠道筹措。
六、原则同意《可研修订稿》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项目招标工作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七、项目建成后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0吨标准煤,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5〕662号),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