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物资/招标公司/华东事业部 | ||||||||||||||||||||||||||||||||||||||||||||||||||||||||||||||||||||||||||||||||||||||
| 发布时间:2026-10-10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11-03 09:30:00 | ||||||||||||||||||||||||||||||||||||||||||||||||||||||||||||||||||||||||||||||||||||||
| **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EPS电源柜设备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2]1462号批准建设,****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所需的EPS电源柜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 2.2项目概况:**市城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途径**区、**区和**区。线路起自**南大街与宫北路**的宫北路站,依次沿**大街、新石中路、**大街、市庄路和光华路敷设、设站,终至光华路与谈固北大街**的谈固北大街站,呈倒 L 型走向。线路全长约 19.90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 19 座,平均站间距约为 1.07km。根据**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远景线网,5号线一期工程与其他 5 条线路形成换乘站 6 座。线路西****基地,****基地出入线长约 0.80km,接轨于宫北路站。工程总投资为170.7亿元,5 号线一期工程于 2023 年 1月正式开工,计划于2027年建成。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营业范围包含所本次招标物资;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具有本项目所需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及供应经验。 3.2认证、检验要求:投标物资产品****管理部****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并在有效期内,证书的型号需要与投标物资型号保持一致。如未在投标文件中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需承诺在投标产品生产前提供投标产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消防****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并获得型式试验检验报告,且投标文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是执行GB17945-2024最新标准; (2)产品类型必须是B型、非集中控制型。 投标人采用的蓄电池应通过信息产业部 YD/T1360-2005《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检测认证。 3.3生产能力:具有生产标的物资的厂房车间、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专业试验检测设施等能够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 3.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3至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6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及以**市轨道交通工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可以累计计算),并由业主单位出具运行良好证明。 3.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厂家和厂家组成的联合体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由****公司发布的最新版《中国铁建**方警示名录》中的企业。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将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填写完整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票申请表(见公告附件3,填写完整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汇款凭证(汇款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门支行、银行账号:302********184,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上注明“**地铁5号线EPS 电源柜设备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标书款”字样)、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谷经理177****6782 ,邮件主题为XX公司购买**地铁5号线工程EPS 电源柜设备采购项目报名资料,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09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铁建云链平台(ww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09工区、10工区、11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2****0036 招标组织单位:****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6****4616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 地 址:**市**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 系 人:谷经理 联系电话:177****6782 邮 箱:****@qq.com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1: 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设备名称:EPS 电源柜 包件号:EPS-01
附件3: **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EPS 电源柜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标书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表
说明:《标书费发票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开具发票,由此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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