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
******幼儿园房屋及土地3年使用权 |
66913.53元/年 |
200740.59元/3年 |
2026-10-10至2026-10-15 |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 |
|||||||||||||||
| 住址 |
**市****政府驻地 |
||||||||||||||||
| 机构类型 |
机关单位 |
||||||||||||||||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幼儿园房屋及土地3年使用权 |
|||||||||||||||
| 所在地 |
**省**市**县大码头镇 |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评估价值(元/年) |
单价(元/平方/年) |
首年价值(元/年) |
挂牌价格(元/3年) |
||||||||||
| 1 |
房屋 |
1289.00 |
31309.81 |
24.29 |
31309.81 |
93929.43 |
|||||||||||
| 2 |
院落 |
7552.30 |
17974.47 |
2.38 |
17974.47 |
53923.41 |
|||||||||||
| 3 |
农田 |
13058.70 |
17629.25 |
1.35 |
17629.25 |
52887.75 |
|||||||||||
| 合计 |
21900.00 |
66913.53 |
66913.53 |
200740.59 |
|||||||||||||
| 标的简介及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位于**县大码头镇,桑三进村路以东,石大路以北,坐落位置好,地质条件良好,地界清晰,无使用纠纷。房屋为砖混结构,有专业人员进行保养维修,房产有承载能力,承重构件完好,房屋地面面层无损,门窗开关灵活,上下水通畅,零件齐全,电器设备、线路各种照明装置完整,绝缘良好。 2、标的房产现状出租,不可拆分承租,目前闲置。 3、承租方须承担本次房屋租赁处置的评估费用共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标的房产承租后需将****公司账户。 4、承租方须承担出租方本次资产租赁的全部交易费用(具体金额以结果通知书为准)。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 租赁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内容 |
同意进行公开挂牌处置 |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舜华房地产****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9月22日 |
||||||||||||||||
| 评估结果 |
66913.53元/年 |
||||||||||||||||
| 核准单位 |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00740.59元/3年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承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租赁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承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中心结算,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承租后,必须用于单位整体办公和住宿,不得改变整体用途,不得对外转租。 4、该项目成功租赁后,承租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物业费、水、电、气、暖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现状出租,承租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房屋、水路、电路等所有维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方案不得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承租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出租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5、该项目成功租赁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出租方不负赔偿责任;承租方限期内搬离。 6、承租方须具备正规资质,信誉良好。承租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用于开设KTV、酒吧、网吧、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标准。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5000元 |
||||||||||||||||
| 保证金账户 |
****,开户行名称:****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 转让底价 |
200740.59元/3年 |
||||||||||||||||
| 备注 |
报名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中心 中心咨询电话: 0546-****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7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