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审〔2026〕119号
关于**市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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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实施**市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2026年第14次常务会议精神,为提高城市垃圾转运处理能力,满足垃圾转运需求,****提出实施**市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更新项目。****财政局出具了资金来源审核意见,****保障局出具了开展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的复函,****环境局出具了环保审查复函,****事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报告(邵政投评〔2026〕29号)。同意实施**市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檀江乡双江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造3条400t/d的生活垃圾压缩生产线(2用1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等,包括设备改造更新及厂区配套工程提质改造。其中,设备更新方面包括配置3套垃圾压缩设备、11台垃圾转运车、1套洗车机及洗车污水系统、3台负压除臭设备、1套负离子新风系统、1套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和料口喷雾降尘系统,13套快速卷帘门等;厂区配套工程提质改造方面包括压缩车间主体结构修复及厂区基础设施改造等。
三、项目单位(负责人):****(周彦)。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负责市**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市**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480.1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069.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4.83万元、预备费165.7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请按《****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和《****办公室 ****办公室》(邵市办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开展。
六、项目建设方案、节能、消防、投资估算、社会评价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总投资估算、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国省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在后续阶段中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或申请安全审查许可。
****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