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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合同编号: IMPCG****1397
二、原合同名称: ****散裂靶换热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散裂靶换热系统采购项目
五、合同变更条款号: 第六条第1款;第七条第1、2款
六、合同变更内容: 进度:合同标的物交付期限(指乙方完成现场安装,具备调试及验收条件)为合同签订后660个日历天或项目现场具备入场安装条件后180个日历天以内。 (2)第二次付款:完成项目施工设计评审,乙方已开展非标设备加工制造后;乙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30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即小写****471.50元)。(3)第三次付款:乙方完成主要设备出厂验收后 30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即小写****471.50元)。 (4)第四次付款:设备在甲方安装场地完**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后, 30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约15 %,(即小写****852.00 元) (5)第五次付款:完成设备运行测试,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 后, 30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约15 %,(即小写****852.00 元) (6)乙方在不晚于甲方支付第五笔合同款前,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约10%的履约保证金,(即小写****235.00 元);履约保证金在设备运行测试,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甲方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每两年向乙方无息返还质保金的约50%(即小写****617.50元) 乙方在设备运行测试后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全额合法结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6-10-09
八、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2026-10-10
九、原合同附件:
十、变更后的合同附件
十一、查看原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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