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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12515J | 建设单位法人:王德鸿 |
| 王凯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东二路西侧地段(电力调度大楼) |
| ****110千伏承泽(玉湖)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电站站址位于**区玉湖镇观音山村,线路途经**区玉湖镇和桂岭镇 |
| 经度:116.223762 纬度: 23.67231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8 |
| 揭市环(**)审〔2023〕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976.31 |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12515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智环****公司 |
| ****0101MA59CHG40J | 验收监测单位:**智环****公司 |
| ****0101MA59CHG40J | 竣工时间:2026-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95598.****.cn/#/gd/businessPage/infomation/a09b545e58dd4080ba973358b5b6cf5e?name=%E5%85%B3%E4%BA%8E%E6%8F%AD%E9%98%B3%E6%8F%AD%E4%B8%9C110%E5%8D%83%E4%BC%8F%E6%89%BF%E6%B3%BD%EF%BC%88%E7%8E%89%E6%B9%96%EF%BC%89%E8%BE%93%E5%8F%98%E7%94%B5%E5%B7%A5%E7%A8%8B%E7%AB%A3%E5%B7%A5%E7%8E%AF%E5%A2%83%E4%BF%9D%E6%8A%A4%E9%AA%8C%E6%94%B6%E7%9A%84%E5%85%AC%E7%A4%BA areaCode=035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变电工程: ①**110千****电站,采用户外常规布置型式。站内**2台4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1回、10kV出线24回,无功补偿电容器组2×(2×5)Mvar。 ②对侧220kV锦霖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二)线路工程: ①110kV承泽至锦霖线路工程,线路起于110kV承泽站110kV侧构架,止于220kV锦霖站110kV侧构架,**双回线路长约2×10.0km。 ②110kV承泽至白石线路工程,自110kV承泽(玉湖)站至110kV白石站,本期**双回路塔16基(J1塔-J16塔),预留一侧线路通道给承泽站T接35kV双坪线工程挂线,其中本期只架设J9-J16塔段线路,线路路径长约1×2.0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一)变电工程: ①**110****电站,采用户外常规布置型式。站内**2台4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1回、10kV出线24回,无功补偿电容器组2×(2×5)Mvar。 ②对侧220kV锦霖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①110kV承泽至锦霖线路工程,线路起于110kV承泽站110kV侧构架,止于220kV锦霖站110kV侧构架,**双回线路长2×9.521km。 ②110kV承泽至白石线路工程,自110kV承泽站至110kV白石站,本期**双回路塔16基(J1塔-J16塔),预留一侧线路通道给承泽站T接35kV双坪线工程挂线,其中本期只架设J9-J16塔段线路,线路路径长1×2.0千米。 |
| 由于架空线路路径优化,实际路径总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0.479千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优化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不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控区范围内立塔、设置施工营地及物料堆场等。施工期应避开雨季和汛期。 (二)落实有效的防电磁辐射和防无线电干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电磁辐射和无线电干扰对沿线周围环境及公众等敏感目标的影响。 (三)加强施工管理,优化布置施工场地,采用先进的施工手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各项有效的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扰民。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作工地洒水,不外排。施工物料运输过程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超载、沿途撒漏污染环境,散落的泥土要及时清扫。建筑垃圾杂土尽量回用于项目回填,多余部分应及时清运至合法弃土弃渣场,禁止弃土弃渣抛入水体或随意丢弃。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措施,做好临时施工占用地的生态恢复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五)加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施工期和运行期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落实了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立塔或设置施工营地及物料堆场等,不乱排乱放废水,且避开雨季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未影响饮用水源水质。 ****电站四周设置了实体围墙,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了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并设置了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可降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影响;高压设备安装时,所有的固定螺栓均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提高屏蔽效果;选择合理的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测点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施工过程中落实了针对大气扬尘、噪声、污水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且实施效果良好,线路工程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到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中,站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作工地洒水,均不外排。未收到关于水土流失、废水污染等相关投诉。 (四)本项目有效落实了各项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占用地开展生态恢复工作,未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五)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六)建设单位制定了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已签订危险废物回收协议,包含废旧铅酸蓄电池协议及废油回收协议,站址运行至今未有危险废物产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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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变电站 1.在站址区施工时沿用地范围线四周修建不低于2.5m高施工围蔽,下设实体基座,防止项目区内水土流失。 2.对站址区内临时裸露区域布设彩条布覆盖,减少裸露面积和降雨天气的冲刷。 3.在变电站填方区做好边坡防护,在边坡区坡底布设编织袋拦挡。 4.变电站施工场地利用站区永久占地区域,施工期结束后对站区进行植被绿化。 5.施工过程中为****电站周边造成影响,应对施工期进行合理安排,采取一定的临时防护措施。在场地土石方填土前,在填方坡脚处用编织土袋砌成拦挡墙,防止松散土方滑落;场地地基处理完毕后,为防止水土流失,在堆放场四周设置临时拦挡墙;在填方坡脚及临时土堆的编织土袋挡墙外及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土质排水沟,以排除从坡面及站内汇集的雨水;雨天时,为防止降水冲刷,对临时堆土采用彩条布进行覆盖。 二、**线路 1.在施工前期对开挖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期对植被恢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措施。 2.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临时用地一侧,并在堆土周边和泥浆沉淀池两侧设置编织土带拦挡,防止土石方滚落冲毁和压坏周边植被。 3.对施工中的裸露区域和泥浆沉淀内部进行彩条布覆盖。 4.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进行全面土地整治,恢复原有土地类型。对临时占地的地表采取表土回覆措施并栽种本地乡土植被,植被绿化采取树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 5.临时占地恢复绿化要合理加大种植密度、增加覆盖率,选择适龄壮苗(苗龄一般为两年生壮苗),树灌草种宜选用生长快的乡土种;施工安排尽量提前,恢复种植任务要抢在雨季来临前完成。 | 1.施工期于站址施工期四周修建实体围蔽,设实体基座。 2.施工期对临时裸露区域采用苫布覆盖。 3.施工期边坡区域设有编织袋拦挡。 4.施工期利用站区占地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 5.施工期采用编织袋对临时土方进行围挡,堆放场地设置实体围栏;场地内设置临时排水沟,且未在雨季施工。 6.施工期分层开挖并分层回填,熟土置于表层并于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绿化。 7.施工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采用编织袋围挡。 8.对裸露面覆盖苫布;施工土石方无随意倾倒,大部分回填。 9.施工后及时恢复临时用地,进行表土回覆并栽种本地乡土植被恢复绿化。 施工期严格落实了报告表中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占用地开展生态恢复工作,未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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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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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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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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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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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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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