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增年产35万吨燃料制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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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35万吨燃料制品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源潭镇东坑工业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区源潭镇东坑工业区,中心地理坐标:E113°6′46.617″,N23°37′5.906″。本项目性质为改扩建,****砖厂和污****处理厂部分设备进行更新调整,不新增产能;并取消现有介质土生产厂,按一定比例增加外购的木屑、布碎等一般工业固废和介质土厂削减的污泥用于生产粒状燃料制品,同时外购木屑、布碎等一般工业固废生产制成散料燃料制品,燃料制品生产制造均位于现有厂区空置厂房9内,建成后,全厂新增年产粒状燃料制品20万吨、散料燃料制品15万吨。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