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5万吨燃料制品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清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审批局拟对****新增年产35万吨燃料制品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6-10-10 16:32


根据****新增年产35万吨燃料制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增年产35万吨燃料制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区源潭镇东坑工业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位于**市**区源潭镇东坑工业区,中心地理坐标:E113°6′46.617″,N23°37′5.906″。本项目性质为改扩建,****砖厂和污****处理厂部分设备进行更新调整,不新增产能;并取消现有介质土生产厂,按一定比例增加外购的木屑、布碎等一般工业固废和介质土厂削减的污泥用于生产粒状燃料制品,同时外购木屑、布碎等一般工业固废生产制成散料燃料制品,燃料制品生产制造均位于现有厂区空置厂房9内,建成后,全厂新增年产粒状燃料制品20万吨、散料燃料制品15万吨。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除铁、粉碎、匀质、压制工序废气经密闭设备废气排放口直连收集,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通过密闭运输、室内卸料、室内储存、厂房四周设置的高压喷雾除臭抑尘系统等方式降低扬尘。
(2)废水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使用的污泥为现有项目经干化处理后的污泥,不产生污泥废水;新增冷却塔属于闭式循环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高压喷雾除臭抑尘用水经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生物除臭塔废水定期更换后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定期更换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3)噪声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定期破碎的不合格品回用燃料制品生产;废料、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处理;生物除臭塔废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