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苏溪镇胡宅置换购买电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
2.采购内容:**市苏溪镇胡宅集体经济组织采购1辆新能源皮卡电动车用于治安交通巡逻。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39922.12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财政厅处理(或****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
6.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
方式一:现场获取
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前往**市丹溪北路612号B栋4楼40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方式二:线上获取
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至支付宝账号:朱志强180****1116,将报名资料及付款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qq.com(注:①转账时应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字样,②如因报名资料上注明的联系方式有误导致联系不上投标人而出现差错,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报名资料于当日17:0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方式,否则因代理机构联系不上投标人而出现差错,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7:0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服务中心投诉。标书代写
7.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适用于授权代表人报名);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
(4)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6年11月2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苏溪镇镇前街35****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11月2日14:30时,苏溪镇镇前街35****中心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10.业务咨询:
采购人:**市苏溪镇胡宅集体经济组织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晓星 联系电话:135****2345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楼工 联系电话:152****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