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速出口沿线环境整治及绿化提升设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北高速出口沿线环境整治及绿化提升设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
三、开标日期:2026年10月9日
四、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市**路6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8457XD
中标金额:279000元(含税,为本项目全部设计及技术服务总价)
五、公示日期: 2026年10月10日
六、主要标的信息
| 服 务 类 |
| 服务名称:**北高速出口沿线环境整治及绿化提升设计项目(二次) 服务地点:**县境内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全部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为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七、公告期限
公告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于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材料。就本项目成交结果而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公告公示期限届满即视为应知成交结果;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 址:**县**镇(合欢家园小区南门)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181****991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堤口街道南黎路55-4号
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156****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