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县“绿色家园”健康中心项目(第一期)建设工程整改项目实施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绿色家园”健康中心项目(第一期)建设工程整改项目。
二、项目地址
**省****县九口乡。
三、工作内容
具体包括:零星防火门门框缝隙灌浆封堵、既有板房人工拆除及构件归集、拆除可用材料场内转运堆放、建筑垃圾归集清运外运、厂房裂缝结构补强及饰面恢复、屋面渗漏防水整改、内墙空鼓脱落墙砖修复、外墙真石漆缺陷整改、矿棉板吊顶整改、内墙涂料及乳胶漆整改。
四、工作范围
**县“绿色家园”健康中心项目(第一期)范围内对应整改部位,包括生产厂房、配套建筑的屋面、内外墙面、防火门及既有临时板房区域,具体以本项目整改工作内容及现场实际为准。
五、最高限价
290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六、报价费用构成
此次询价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工器具)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临时住宿、地方协调、临时水电、建筑垃圾倾倒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整改工程并交付合格成果的全部费用。询价报价为一次性含税价(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询价文件载明的暂估工程量为招标计价基础,中标各分项固定单价即为最终结算单价,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工程量变化等任何原因调整(采购人书面要求增加整改范围的除外)。结算计算公式:结算总费用=Σ(各分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对应中标固定单价)。
八、付款及交付方式
整改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九、工期
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十、质量及成果要求
成交供应商完成的整改工程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整改后满足正常使用功能,外观与原建筑整体效果一致,无空鼓、开裂、渗漏等质量缺陷。
十一、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熟悉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流程及质量管控要求;
(4)近三年以来承担过1项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相关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未处于投标禁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期查询的信用中国查询系统中的信用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报价函提交
符合本次询价条件和要求且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4日(**时间9:00-11:00,14:00-17:00)提供以下资料:加急标书代写
(一)单位营业执照;
(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四)建设工程整改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五)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
料;
(六)近三年1项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七)近期查询的信用中国查询系统中的信用报告;
(八)其他有利于询价的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于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将《报价资料》密封递交至**市**镇桃园西路15****中心,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资料》询价人不予接受。
十三、最终实施单位的确定
询价人在符合本次询价要求提交的所有有效《报价资料》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按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注:如各报价人提供的有效投标报价税率一致,则采用税后价进行评审;若税率不一致,则采用税前价进行评审。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镇桃园西路15号
联系人:李琦
电话:182****3234
****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