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现对已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本补遗通知。本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调整
本项目重新上传调整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下载获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以本次最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原已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再使用。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的,均同步作相应调整。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澄清提问及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修改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2.2.1条款约定:投标人可在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之前,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提问答疑区提出问题,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现修改如下:
(1)投标人澄清提问:投标人可在2026年10月17日09时30分之前,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提问答疑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招标人将尽可能按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形式上传至平台提问答疑区予以答复;若因提问时间较晚导致答疑文件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依法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同时出现送审工程量、审定工程量两组数据,为避免理解歧义,现就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说明如下:
1. “送审工程量”为前期编制过程参考数据,不作为本项目投标、评标、合同签订及工程结算的依据。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工程量清单、组价报价,全部以招标清单中“审定工程量”作为唯一计量依据。
五、”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无边框的请各投标人自行添加。
六、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余全部条款、技术标准、合同约定等内容均不作变动。各潜在投标人须充分研读本补遗全部内容,并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编制依据。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