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受**、全省生猪市场下行周期影响,2026年兰坪县生猪产业持续深度亏损,养殖主体饲料、防疫、人工成本倒挂,现金流紧张,存在主动淘汰能繁母猪、清退养殖产能风险,若不及时实施财政帮扶,将造**域生猪产能大幅下滑,冲击群众增收渠道、影响本地肉食品保供。
为落实生猪逆周期调控、稳定生猪产能、落实“菜篮子”属地责任,用好省级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5〕2号);
2.《****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6年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3.《**省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
4.《****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怒财农〔2026〕20号);
5.国家、省生猪稳产保供、防止养殖****工作部署。
(三)资金来源及规模
本项目资金为2026年省级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养殖场临时救助一次性补贴。
(四)实施期限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五)总体实施目标
1.产能稳定目标。通过临时救助****养殖场亏损压力,防止能繁母猪集中淘汰,稳定全县生猪存栏、出栏规模,完成年度肉类总产量2万吨绩效指标,畜牧业监测数据上报率100%。
2.经营纾困目标。原则上对县域合规规模生猪养殖主体全覆盖帮扶,弥补养殖亏损缺口,提振养殖主体补栏、保产积极性。
3.绩效目标。项目主体满意度≥90%;项目档案完整规范,完成年度绩效自评,通过省、州财政与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核查。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与排除情形
(一)补助对象
兰坪县辖区内依法开****养殖场。
(二)申请条件(全部满足方可申报)
1.生猪养殖场已按《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完成备案,取得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持有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满足养殖规模设计需求并正常运行,粪污**化利用台账记录完整,且能详实反映粪肥还田及消纳等情况;
3.养殖场拟申报补贴的出栏生猪2026年内均为实际饲养且已依法申报检疫并开具《动物检疫证明》;
4.按规定落实生猪强制免疫,免疫台账、养殖档案完整规范;
5.养殖场按照畜牧业统计监测要求,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按时、如实报送生猪规模场监测数据信息;
6.养殖场近三年来无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7.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三)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不得申报
1.生猪养殖场未按《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完成备案;
2.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养殖规模设计需求或未正常运行,粪污**化利用台账记录不完整;
3.虚报出栏数量、伪造检疫证明、销售台账等申报材料,养殖档案不完整;
4.本年度已享受同类型中央、省级生猪生产专项补贴;
5.养殖场未按照畜牧业统计监测要求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按时、如实报送生猪规模场监测数据信息;
6.近三年来存在养殖安全生产重大且隐患拒不整改,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7.存在其他违反畜牧、财政资金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
三、补贴资金分配与兑付
(一)补贴资金分配方式
****养殖场补贴资金总额为15万元,采用统一单头补助标准测算方式:以补贴总资金除以符合申报条件的全部生猪出栏总头数,得出单头统一补助标准;单个养殖场补贴金额=单头统一补助标准×该养殖场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出栏数量。补贴金额计算结果取整(四舍五入/向下取整)。
(二)资金兑付
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兑付给养殖主体对公账户,专项用于弥补种猪补栏、饲料采购、疫病防控、养殖人工等生产亏损,稳定生猪补栏及能繁母猪保有量。
四、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主体申报时需完整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乡镇(街道)存档1份、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存档1份):
1.《兰坪县2026年省级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猪产能调控补贴申报表》;
2.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对公账户信息复印件;
4.2026年度生猪出栏证明:生猪销售台账、交易收款凭证;
5.强制免疫记录及养殖档案;
6.粪污设施运行现场照片及粪污**化利用台账;
7.****农业农村局负责查询、核实并提供:养殖场备案证明、动物检疫证明、同类财政专项补贴情况、直联直报系统生猪规模场监测数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若有)、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查询情况等。
五、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方案备案、政策宣传、主体申报(2026年6月—10月)
1.编制总体实施方案,上报省、州主管部门备案;
2.各乡镇(街道)****养殖场摸排、政策宣讲;
3.组织符合条件养殖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出栏数据、证照、环保防疫落实情况,签署初审****农业农村局,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第二阶段:县级复核、资金测算、公示、资金兑付、档案归集、绩效自评(2026年11月)
1.县级对乡镇上报材料100%复核,开展现场核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主体;
2.统计合规出栏总头数,测算统一补助标准、分户核算补助金额;
3.拟补助主体名单、****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示7天,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部门完成补助资金拨付,分类整理全套项目档案,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六、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组
组 长:和丽聪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和建聪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计财股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负责人及业务人员。
工作组统筹项目整体推进,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审定资金分配测算方案,协调财政落实资金兑付,现场核验养殖备案、出栏数据、防疫环保落实情况,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建立项目档案,落实绩效管控,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等。
七、资金、档案与绩效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与种业、粪污治理等其他畜牧业专项资金串项调剂;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报账、拨付流程,****银行流水完整留存,杜绝现金发放。
(二)档案台账管理
建立完整项目档案,统一归档内容:资金文件、实施方案、分户申报表、证件复印件、出栏检疫及销售凭证、乡镇初审意见、县级复核记录、公示截图、银行兑付流水、现场核查影像等,档案资料长期备查。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全年肉类总产量≥2万吨,畜牧业月度监测上报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养殖场亏损,稳定县域生猪基础产能;
3.满意度指标。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研,受益养殖主体满意度≥90%;
4.绩效评价。开展绩效运行监控,跟踪申报、审核、兑付进度,年末完成完整绩效自评。
八、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1.各级审核监督。实行“自主申报—乡镇现场初审—县级全面复核”三级审核机制,交叉核验证明材料、检疫票据、销售台账,严防虚报冒领资金。
2.社会公开监督。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违规追责机制。(1)养殖主体伪造材料、虚报出栏套取补助资金:全额追回财政补助资金,纳入信用黑名单,3年内不再受理各类农业财政项目申报;(2)乡镇(街道)、县级工作人员存在审核不严、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依规处理;(3)涉嫌骗取财政资金犯罪的,****机关处理。
九、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定向用于县域合规规模生猪养殖主体,适当弥补饲料、防疫、人工成本亏损,降低主体因市场下行清退产能风险,稳定生猪存栏与出栏量,保障年度肉类产出目标完成,稳固养殖户经营性收入,减少规模养殖主体退出产业体系。
(二)社会效益
1.稳产保供。稳定县域生猪基础产能,保障本地猪肉市场稳定供给,平抑肉价大幅波动,落实“菜篮子”民生保障责任;
2.产业稳定。缓解生猪行业周期性亏损冲击,降低养殖经营风险,推动全县生猪产业平稳可持续发展;
3.行业规范。通过项目申报核验,促进养殖场完善防疫、粪污处理、养殖台账、检疫申报、规范化管理和依法生产,提升全县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
(三)生态效益
项目申报设置粪污处理硬性准入门槛,****养殖场持续完善粪污**化利用设施,规范养殖废弃物处置,减少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十、风险防控措施
1.市场风险防控。持续按月监测全县生猪养殖情况,优化畜牧产业结构,降低单一生猪产业市场波动冲击。
2.资金执行风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申报、审核、兑付全流程,11月底前完成全部资金拨付,杜绝资金沉淀、结转;所有资金支出凭证、兑付流水完整留存备查。
3.申报核查风险。工作专班全覆盖现场核验出栏、防疫、环保等情况,比对检疫系统出栏数据与纸质台账,并做好记录,杜绝虚假申报。
4.组织实施风险。落实专人专职负责项目申报、审核、档案整理工作,及时解决乡镇(街道)申报、材料核验、资金兑付环节堵点难点。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东,139****7018。
附件:兰坪县2026年省级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猪产能调
控补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