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10-10 16:23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区老鹰山街道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红线总用地面积6.91hm2,其中造地区域面积6.76hm2,设计最大堆高25m,最低堆渣平台设计标高为+1855.00,最高点设计标高为+1871.00,设计总堆矸90万m3。造地区场地布置挡矸坝、管理用房、洗车槽、地磅房、排水涵洞、盲沟、截水沟等。
2.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DzjDsaHdDFVhf0ulX9saQpwd=2m7f
提取码:2m7f
纸质报告书及电子版请到****或贵****公司办公室查阅获取。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4.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老鹰山街道
联系人:穆岩 电话:135****2545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贵****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开发区黔**路357****中心A2单元14层14号
联系人:付斌 电话:137****7316
邮箱:****884635@qq.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提出意见。
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日期: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