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海花沟大地公园阳光康养度假区(一期二批次)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申请及相关资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变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海花沟大地公园阳光康养度假区(一期二批次)项目(别名:海花雅苑小区)位于**县乐跃镇红岩村海花雅苑小区,该项目共规划设计地面停车位220个,建设单位在建设阶段将原规划方案布置的100个车位改造为绿地。因现状与原审批规划方案存在偏差,我局已于2026年5月书面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原审批规划方案落实整改后方可开展规划竣工核实。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遭到部分业主阻挠,不同意将绿地恢复为车位。为推进**海花沟大地公园阳光康养度假区(一期二批次)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凤栖****公司就小区绿地及车位整改方案面向全体业主开展意见征询工作。按照建设单位报来申请及业主意见征集统计结果,本次参与征询的已购房备案业主(1300户)100%选择维持现状保留绿地,不恢复原审批规划方案的车位。此次建设单位申请将地面220个车位调整为120个车位,取消车位均调整为绿地。(详见附图)
二、拟处理意见
鉴于该项目用地在相关规划及出让时设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中无配套车位数量要求,依据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及业主征询表决资料,结合全体业主表决结果,拟按照维持现状保留绿地、将地面220个车位调整为120个车位推进后续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20日(7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现场公示
2.网站:******局门户网站(http://dnr.****.cn/xszrzyj/dcxzrzyj/index.html)
五、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或销售合同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六、联系部门及电话
部门地址:****
联系电话:083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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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