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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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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2026】J12洋泾湖13-2号地块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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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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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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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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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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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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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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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越**群贤中路919号袍江活力城2号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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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省****发展中心西3幢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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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傅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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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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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5-****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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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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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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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2026】J12洋泾湖13-2号地块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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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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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8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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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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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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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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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明确本次代理项目负责人为徐嘉文。 2、前附表7.2.8中标人公告媒介的内容“公告媒介: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越**公共**交易平台 ”调整为“公告媒介: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3、招标文件P49项目负责人资格和业绩中的“ 2.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设计业绩(合同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评分,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调整为“2.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图审合格书上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设计业绩(合同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评分,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4、招标文件P53定标办法中的“11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中标结果情况。公告的中标人因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重新确定中标人。”调整为“11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交易中心公告中标结果情况。公告的中标人因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P55第一部分协议书的工程概况中的“3.规划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4928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整体规划集约高效、功能复合、空间宜人。”调整为“3.规划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492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整体规划集约高效、功能复合、空间宜人。” 6、招标文件P78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本项目概况中的“1.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4928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调整为“1.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492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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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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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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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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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5-****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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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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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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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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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16: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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