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梅兰西路南侧、泰翔路西侧标准厂房更新增效项目

审批
江苏-泰州-高港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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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10

项目名称 **市医药高新区(**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梅****侧、泰翔路西侧标准厂房更新增效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医药高新区**医药高新区(**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976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姚瑶
联系人 霍晶 联系电话 177****0279
项目投资(万元) 13650 环保投资(万元) 1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5-1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通过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电子信息产业园梅****侧、泰翔路西侧标准厂房的经营权,在进行内外部改造升级后市场化运营,项目改造建筑面积约72739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面积约63560平方米、 洁净厂房面积约592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约3259平方米。其他改造内容还包括:室外道路、绿化改造、室内外消防改造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扬尘采取覆盖篷布、洒水措施后通过整治排放至室外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在施工生活区设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措施后通过统一排放至室外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措施后通过集中处理排放至外运填埋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外运填埋处理。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加以回用,不能回用的也要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对废弃土方应及时清运到填方的路段加以利用。
承诺:**** 姚瑶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姚瑶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29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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