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建设工程方案批后变更公示图

审批
宁夏-银川-贺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建设工程方案批后变更公示图
2026-10-10

********园区暖泉片区洪广镇昌泰路与洪运东路交汇处东北侧300米建设年产100万吨液体肥料项目,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方案进行调整:

1.原1#原料库(占地6524.7平方米,建筑面积6524.7平方米)拆分为造粒车间、造粒辅助车间;造粒车间占地2827.5平方米、建面2827.5平方米,造粒辅助车间占地958.1平方米、建面958.1平方米;两车间中间增设10米宽道路,剩余空地规划绿化带,车间配套门房通道连通厂区道路。

2.取消厂区原西侧30米物流出入口,调整至东侧20米出入口作为主要物流通道,通过门卫2与泰益欣****公司物流通道共用,双方已签订物流通道共用协议。

3.配肥站装卸区取消原有8个装车鹤管,替换为工艺管道自动化装车系统,装卸区不再设置装车鹤管,其余配套参数不变。

4.统一校正原全部单体建筑图纸与设计数据保持一致,各单体具体数据变化如下:五金库:建筑高度由15.2米调整为16.3米,其余参数不变;2#原料库:建筑高度由15.2米调整为17.208米,其余参数不变; 高塔造粒站:层数由2层改为1层,结构由门式钢架改为钢框架,高度16米调整至19.375米;占地面积2805.3057平方米调整为2407平方米,建筑面积5610.6114平方米调整为3939.9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同步调整为7879.84平方米;高塔设备区:占地面积1522.13平方米调整为806.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44.26平方米调整为7847.86平方米;辅助车间:高度9.5米调整至9.8米,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调整为1750.34平方米,计容面积同步更新;水池类:事故水池占地288平方米调整为258平方米;消防水池占地72平方米调整为324平方米;初期雨水池占地480平方米调整为25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随占地面积同步变更;成品仓库:2#成品仓库高度15.2米调至16.5米;1#成品仓库建筑高度18米调至20米;生产车间:液体肥车间高度18米调至20米;水溶肥车间高度18米调至19.65米;配肥站:层数由1层改为2层,高度10米降至8.88米,占地面积1056平方米调整为590.36平方米,建筑面积1056平方米调整为1163.4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112平方米调整为1163.42平方米;屋面由波浪形彩钢板改为平面镀锌彩钢板;液体成品罐区:占地面积20357.16平方米缩减至12569.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0714.32平方米调整为25139.52平方米;门卫1、门卫2:建筑高度5米调整至5.8米。

现将修改后方案平面示意图、鸟瞰图及主要立面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如对本次修改内容有意见,请于2026年10月19日前来电或书面******局。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申请听证,请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请。

公示单位:******局

电话:0951-****336

建设单位:****

电话:0951-****441

设计单位:******公司

电话:0531-****3567


******局

2026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