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6年10月8****环境局拟对****年产6万件机械密封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审查的生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7158
传真: ****6276
邮箱: ****@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石珠路388****中心5楼环保窗口
邮编:311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万件机械密封件**项目 | **县凤川街道城南路169号舒泰健康产业园10幢5单元 | **** | 浙地生****公司) | ****在**县凤川街道城南路169号舒泰健康产业园10幢5单元实施年产6万件机械密封件**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水:清洗用水、研磨用水作为危废处置。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清洗废液、废切削液、研磨废液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涉及安全管理的,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的相****管理部门的要求实施。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等要求,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