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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CR0002/2026-87205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539号
成文日期: 2026-10-09
关于2026年度****高洲场“****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2026年度****高洲场“****基地建设”
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高洲场: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2026年度****高洲场“****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林函字〔2026〕36号)文件已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森林树种和林分结构,增强森林抗自然灾害能力,提高森林质量,****林场发展后劲,****高洲场启动“****基地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年度****高洲场“****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高洲场“****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三、拟建地点:****高洲场船坪工区
四、建设性质:**
五、项目建设单位:****高洲场
六、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砍杂、垦复、施肥、号竹、补植闽楠、木荷等阔叶树种0.91万株(35株/亩),修建林道1公里。****基地260亩。
七、建设期限: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八、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53.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51万元,林场自筹资金2.8万元。
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