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试生产)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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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试生产)

关于对《****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试生产)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试生产)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回族****工业园区建材区

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该项目建设内容为4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1座、水稳站1座,办公生活区及排水、配电、供暖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实际建设中,水稳站及其配套设备、基础、管线等已取消建设,且后续不再建设;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

目前,4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全部建成,具备调试条件。本次竣工环保验收仅针对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二、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料仓为全封闭钢构大棚,料仓粉尘经雾炮机及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筒烘干粉尘及烘干燃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气经“气旋混动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的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进****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拌合设备、风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固体废物控制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现已建成危险废物贮存点1处,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二、竣工日期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

三、调试(试生产)起止日期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试生产)起止日期: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6月10日

四、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试生产期间,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及时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竣工及试生产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20日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聂总 189****9555

****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1: 公示.pdf 1.2 MB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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