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CR24024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劳务分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市**区CR24024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劳务分包已经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开发区****、瑞江路东、****;
2.2工程规模: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42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的内容:**市**区CR24024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劳务分包,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4200万元;
2.5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同时具有①劳务资质、②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①、②、③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单位,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得有股权关系),上述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具有劳务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注2:若为联合体投标,中标后,招标人将按承接资质范围分别签订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由招标人按照各自合同产值,分别向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支付。联合体应在每月进度款申请及竣工结算报告中,按各自所签合同分别上报。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4企业业绩: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施工劳务业绩。
注1: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提供不少于800万元劳务发票(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可以单张或多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6年9月1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同时提供劳务合同对应的发包方四库一平台项目信息截图,用于证明劳务合同的发包方为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业绩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2: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业****总局网站核查发票真实性,作废发票不予认可,若发票显示有红冲记录,则减去被红冲部分的金额后计算累计发票额。
3.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单位,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得有股权关系。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 ;
3.8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授权委托人(如有)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4.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2)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80万元整。投标人须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权益。投标保证金统一由牵头人缴纳,投标时需提供转账凭证。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 ,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2026年 10月19日09时00分前到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标书代写
10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南****公司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电子标服务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注册办理流程详见平台官网首页下方“帮助中心”—使用指南,若有疑问可拨打官网下方电话咨询。
(6)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公司提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http://hhzb.****.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档案大楼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137****7346
(2)代理单位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园7幢101室
联系人: 陆女士 ,联系电话: 139****8022
(3****公司技术服务
固定电话:0513-****3085 移动电话:158****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