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局出具了《**县Y054南箐镇**路(**村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单元验收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时用地概况
**县Y054南箐镇**路(**村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临时用地于2025年4月28日经《******局关于**县Y054南箐镇**路(**村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复》(凉临地批〔2025〕36号),项目位于**县南箐镇**村、南新村。临时占用集体土地1.3254公顷(其中,耕地1.3254公顷),用于临时工棚及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区。2026年5月26日,用地单位******公司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2026年6月18日,****组织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林草、水利等相关部******局及相关专家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了验收。
二、临时用地复垦情况
2026年2月至2026年5月,******公司按照《编制的复垦方案》进行了复垦。通过土地平整、客土回填等工程对地块完成了土地复垦工作。
三、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实地查看、座谈讨论,同意**县Y054南箐镇**路(**村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通过验收。2026年10月10日,******局出具了《**县Y054南箐镇**路(**村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单元验收确认书》。
现对以上的验收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提出书面意见,地址:**县**镇**大道南段32号(****四楼411办公室)。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日,如公告后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解冻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联系人:阿于曲真 联系电话:138****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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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