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供应商:
**县城市交通品质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钢筋、混凝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通知如下:
疑问1:关于**县城市交通品质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钢筋、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6条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要求现金。能****银行保函或者保险
回复1:本项目履约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疑问2:关于**县城市交通品质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钢筋、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预留3%质量保证金。根据建质****138号文第六条要求,在工程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能否将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的预留3%质量保证金删除
回复2:按采购文件执行,如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3%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标书代写
原采购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响应的,后果自负。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
****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