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10-10
关于核定徐家汇空中连廊三期工程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管理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621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市****委员会批准项目建议书开展前期工作(徐发改投综〔2026〕6号文)。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国家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徐家汇空中连廊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徐书(2026)BA310********0773),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徐家汇空中连廊三期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关于同意徐家汇商圈平台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沪规土资政〔2015〕580号),关于同意徐家汇空中连廊三期工程调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徐发改投综〔2026〕6号)。
3、项目拟选位置:**区徐家汇街道 项目位于徐家汇商圈,华山路与肇嘉浜路交叉口北侧,****广场二层平台,****洋百货三层。
4、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646.22平方米,其中:地上空间用地面积646.2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跨华山路**跨径东西组合长约51.8米,其中跨华山路**长约46.76米,宽约8.6米,新六百YOUNG外廊南北长约43米,具体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部印发关于以 多规合一 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连廊。
2、加强建构筑物景观设计,实现城市空间整体环境的协调统一。
3、桥梁设计应符合相应技术规定,考虑人行通行需求及地面辅道车辆通行需求,与现状道路顺接。人行梯道、桥墩的设计应注意在河流陆域控制线范围内预留防汛通道的宽度,保证防汛通道的联系贯通。
4、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该项目涉及环保、绿化、消防、交警、交通、文旅、申通等管理要求的,****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2、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状况的分析研究工作。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3、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和收回土地过程中应处理好权属关系,保障权属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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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