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名称 **** | 联系人 叶涵殷 |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 联系电话 130****6229 |
采购包1:
| **** | **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广场南楼301室 | 2,435,277.00元 | 99.76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海洋经济科技创新大厦管理服务 |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2,435,277.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志鹏 |
| 评审专家: | 简红 、 唐鸿武 、 吴景山 、 陈秋英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3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根据厦财采〔2020〕9号文规定,****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90%计取)。(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7)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非矿支行;开户名:****;账号:403********010641。(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0592-****8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海洋经济科技创新大厦管理服务:2.648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名称:****
地址:****门市**区长青路191号8楼东侧
联系方式:0592-****31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门市**区**南路81号10层
联系方式:0592-****328、****3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昕祺、叶涵殷
电话:0592-****387、****32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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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