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工业园区,申报单位需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进行评价申报。申报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管理平台提供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和评价,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被动态调整出名单的;从事《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具体要求
****工厂
申报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政策解****工厂评价标准的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企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进行评价。申报****工厂,优先推荐卓越级、****工厂。
(二)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
申报企业登录管理平台,对照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评价要求(附件2)进行评价,推荐企业****公司为主,优先推荐机械、汽车、船舶、电子、轻工、纺织等产业链关联性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绿色低碳引领效应明显的行业以及现有省级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园区
申报园区登录管理平台,****园区评价要求(附件3)进行评价,申报园区的工业增加值占比应超过50%,绿色低碳****园区,原****工业园区。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2026年10月16日前在管理平台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同时将平台上填报的基本信息表和基本要求两项材料汇总形成一份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 冰 ****1826
邮箱:gxqzb@j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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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