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6年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审批
四川-泸州-江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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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事业单位:

****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市产业创新发展布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发布《202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在**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中央或省属驻泸企业(单位)、市属企业(单位),**区、**区、**区归口范围内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其他单位,四个扩权县归口范围内有效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或2026年获得有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均可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的,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撤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参与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签订该项目**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并上传附表。

5.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所有承诺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单位)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8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8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资金期末数、8月末对账单资金余额、8月末资金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自筹资金。****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和以上任意一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和资金之和不低于自筹资金)。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所有项目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6.承担有项目实施周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到期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截止2026年9月30日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单位,牵头新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7.项目申报单位(含**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项目立项后,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予调减;有自筹资金要求的,项目立项后,自筹资金原则上不予调减。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既不能做项目负责人,也不能做项目参与人员。

3.推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科研骨干年轻化,支持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科研项目。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9月30日****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学校、****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科技局提供。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7.同一年度(2026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限1项(含校市**项目、产业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校市**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因此而退出,在原项目实施周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统一推荐,向市科技局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

3.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校市**项目,也不得将已在国家、省、市(含校市**项目)立过项的同一项目再次申报。

2.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须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一个成果最多标注一个市级项目。

3.项目实施周期从2026年10月1日起(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实施周期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必传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中审批情况页盖章件(推荐单位不用盖章)、申报书中项目单位承诺和自筹资金承诺页签字盖章件、联合申报**协议、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盖章件、自筹能力支撑材料等通知和指南要求的有关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盖章廉政告知书,并在系统中上传。

5.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并在申报书中予以明确。

8.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中上传涉密资料。凡违反本条规定的单位,申报项目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予受理。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二、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流程

(一)认真阅读指南

在申报项目前,申报人、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202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身份的获取,需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s://luzhou.****.cn/home/home)中注册身份信息,先是申报单位注册,由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然后是项目负责人注册,由申报单位审核通过。以前已在本平台成功注册的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再重复注册。

1.单位注册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在“**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中选择“申报单位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务必完整填报资料,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并正确选择推荐单位,注册完成后及时与推荐单位联系,经推荐单位网上审核认证后即为注册成功。

推****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科技局核准具有推荐权限的单位。

2.项目负责人注册程序。申报单位成功注册后,项目负责人从“项目负责人入口”进行注册,选择申报单位,完整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相应附件(包括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所在单位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等),完成注册后及时与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经申报单位于“账号管理”处认证通过后即注册成功,方可申报项目。

3.注意事项。请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都要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因为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如任务书的填报、项目的完结等都需在本项目管理平台中完成。此外,对注册内容应及时更新完善,正确方式是先修改注册信息再填写申报书。

①如何找回用户名或登录密码。

申报单位可通过“找回账号或密码”功能进行密码取回,或与推荐单位管理人员联系取回。

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找回账号或密码”功能进行密码取回,或与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取回。(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可于“账号管理”中找回项目负责人账号并重置密码)

②重视注册信息的更新完善。

注册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特别是申报书中涉及由注册信息生成的内容,如需修改,必须先修改注册信息,才能在申报书中生成正确内容,如果未先修改应修改的注册信息,而是先在线填写了申报书,申报书中根据注册信息所生成的内容是无法修改的,则只能把申报书删除后,先修改注册信息,再重新填报申报书。

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重视注册信息的及时更新,以免申报书从注册信息资料中自动生成的有关内容不符合申报要求。注册信息的修改涉及单位名称变更、项目负责人资质的变更等需重新上传相关附件,并将附件纸件及变更申请报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变更。

申报单位修改注册信息,请登录后在“个人中心”的“基本资料维护”中作相应修改。

项目负责人修改注册信息,请登录后在“个人中心”的“资料维护”中作相应修改。

(三)科技项目申报

申报程序为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报—申报单位审核上报—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1.项目负责人从“项目负责人入口”登录进行申报,进入“申报管理”中“项目申报向导”选择正确的项目申报书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保存、上报申报书。

2.项目单位管理人员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审核,进入“申报管理”—“项目审核管理”—“待审核上报项目”进行审核上报。

(四)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项目推荐汇总****科技局。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31日18时,系统填报在2026年10月31日18时自动关闭,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8时。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8时,确保纸质推荐函与系统推荐项目一致,逾期、超额报送不予受理。

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件****科技局208资配科,电子档传邮箱****@qq.com。联系人:李燕梅,联系电话:0830—****627。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

请查阅申报指南联系方式。

(二)申报流程咨询

资配科 李燕梅 0830—****627。

(三)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热线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电话:028—****8378。

七、特别申明

****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或是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是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科技局举报,举报电话:****纪委0830—****319、0830—****401。

附件:1.2026年泸****计划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6****计划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x

3.2026****基地****计划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x

4.202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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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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