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东部海达路东侧7#楼402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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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海甸岛东部海达路东侧7#楼402房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37.57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6-10-12
2026-10-16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小姐、宣小姐|联系电话:0571-****5594、0571-****536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省**市海甸岛东部海达路东侧7#楼402房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琼(2023)**市不动产权第****338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其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住宅 房屋坐落 **市海甸岛东部海达路东侧7#楼402房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82.62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住宅用房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权证核定的面积为准。房屋质量、具体位置等以现场实际为准,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2、本次交易标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资产委托处置协议》,转让方受托将本次交****交易所公开交易。3、本次交易标的成交后,产权人与受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4、不动产权证证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3年09月20日止。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国佑****公司
注册地 **省**市上**庆春东路68-1号801室-5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02MA7BN18D5W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7.57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应自行对照国家及**市关于房产购买资格的相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标的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若因受让方购买资格原因造成所受让房屋无法过户,受让方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产权人、转让方、****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交中心”)和杭交所无关,受让方已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在办理房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产权人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5)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产权人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产权人和受让方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新签订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合同为准。 (6)交易标的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本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7)本次交易标的仅限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标的房屋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产权人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8)本次转让不能保证转让标的原户主户口是否迁出,如有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发生,杭交所通知产权人,产权人再通知原户主把户口迁出,****学区房孩子能否就读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证,对此产权人、转让方、经纪会员、杭交所不做承诺。 (9)已知悉:本次产权人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房屋的交付,最终以产权人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10)已知悉:若因受让方原因出现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同意杭交所将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对保证金处置有异议的,承诺直接与转让方协商解决,与杭交所无涉。 3、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2.5%的交易服务费。
展示时间 标的公示期间,看房请提前预约
展示地点 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联系人姓名 郑先生
联系人电话 139****7041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方应完全符合国家及标的所在地规定的购房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由杭交所根据转让方的书面指令进行处置。交易双方对保证金处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与杭交所、经纪会员无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附件:报名时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849********52401594.docx 、 附件:在线报价承诺函 1-212********123285353.docx 、 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613********55641073.doc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小姐、宣小姐 电话 0571-****5594、0571-****5367
传真 邮箱 admin
地址 **市**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28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1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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