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五批污染地块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原环保部令第42号)等相关要求,******公司(电镀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其部分特征污染因子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管控值限值要求,详细调查报告结论及专家组审查意见明确该地块为污染地块,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市第十五批污染地块名录
| 序号 | 地块名称 | 所属县(市区) | 地块四周范围 | 地块中心坐标 | 地块类型 | 地块占地面积 | 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 主要污染情况 | 进展情况 | |
| 东经 | 北纬 | |||||||||
| 1 | ******公司(电镀厂区)地块 | **县 | ****园区内,****园区 C20#厂房为****公司,****园区道路,园区道****商贸有限****中心),南邻园区 C22#厂房为**维尔****公司,东邻园区 C10#厂房为**凯捷****公司。 | 119.168516° | 31.213792° | 关闭 | 3980.44m2 | 在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并通过效果评估前,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 | 地块内土壤采样点的pH值为3.45-8.30,S08点位0-0.5m表层土呈酸性,其余点位及深度均呈中性;送检的93个土壤样品共检出7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锌)、石油烃,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其中S12点位和S14的0-0.5m表层土层中六价铬检出浓度分别为9.8mg/kg、53mg/kg,浓度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但未超出第二类用地管制值限值要求;S08点位的0-0.5m表层土层中六价铬检出浓度为2450mg/kg,浓度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管制值限值要求。 | 已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 |
注:名录内地块应根据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咨询电话:0563-****262